談安樂死

2013102809:31

談安樂死

  現在社會上常常看到有所謂的「老人病」、「植物人」,這在佛法裡面稱作「業障病」。現在這種病在社會上愈來愈多,因此有許多人主張安樂死。這個人完全沒有知覺了,就是一口氣沒斷,不但自己很痛苦,也連累一家人都不能平安,時間拖長了,家人都非常厭煩,不曉得該如何處理。在這種狀況之下,讓他安樂死,有沒有罪?依照佛經講的道理,決定有罪!我們必須要知道,植物人雖然一切知覺都沒有了,他那一口氣沒斷,什麼原因?或者是他壽命沒有了,但他福報還沒有享盡。也就是他一生的福報太大了,還沒有享完,雖然壽命沒有了,但還留著這一口氣享福。一天三班護士照顧,一年要花很多錢,他就享這種福;等他享完了,他就走了。因此,不能殺害他,殺他一定有罪。

  到底該如何處理?真正懂得佛法的人,有方法處理。其實害這種病的都是有錢人,沒有錢的人害不起!譬如他能再活個十年、八年,你算算他應該要花幾百萬、幾千萬,你把他的醫藥費趕緊做慈善事業,幫他布施,為他培福。他的福報用盡了,自然安詳的走了,決定不可殺害他。這是講他幾乎都沒有知覺了,我們勸他念佛,他也聽不進去了;跟他說話,他也聽不懂,就用這種方法為他修福、培福,這是正確的。至於一般人主張要安樂死,在佛法的立場是不同意的,這屬於殺業。

  (節錄自《楞嚴經清淨明誨章》【阿難。又諸世界。六道眾生。其心不殺。則不隨其生死相續。】7-4-04)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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